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因此,老公在外面欠的债,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老公欠的债,老婆是要还的。
国庆出行注意!南方多地有雨,部分地区或有低温、结冰和低能见度天气
干部教育中多元教学方式的功能互补与实践研究
印度驻华大使:两大古老文明 两段现代征程
海国谈丨中东乱局下,这支“拖鞋军”正成为红海“赢家”?
全球瞭望|美媒:越来越多美国人开始对中国抱有积极看法
“十五五”期间,我国洪涝灾害充满不确定性,防御工作将迎大考验
消息人士:禁化武组织访华考察日遗化武处理情况,对日方妄谈所谓“巨大付出”和“贡献”有了客观认识
极右翼政党成员或首次入阁 日本政坛右倾化将进一步加速
专访丨东方经济论坛等活动助力俄中深化合作——访俄罗斯科学院专家巴巴耶夫
用AI技术洗白侵略罪行,日本的危险尝试必须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