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圭亚那前总统:防范人工智能风险,中国的主张应该被重视
亚太媒体高端论坛举办科技创新成果展
地狱·人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原队员清水英男忏悔录
专访|约中务实合作迎来新局面——访约旦工业、贸易和供应大臣古达
新华国际传播指数平台发布《讲好亚太故事 贡献中国方案》报告
高市早苗要求俄方拆除二战纪念碑 俄方:日方无视历史的“病”别传染了
用AI技术洗白侵略罪行,日本的危险尝试必须警惕
尼共前总书记:西方媒体谣言让冰川灾害“雪上加霜”
巴基斯坦国务部长:亚太共同繁荣需要依靠合作而非胁迫
海国志丨武契奇辞职:从战火中走来的“凤凰”,抓住西方干涉势力最虚弱的时机寻求破局